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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农广字〔2010〕22 号
关于印发2010级统开中等专业教学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广校:
根据中央校农播教[2010]4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2010年新修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要求,结合本省实际,2010年我省将统开现代农艺技术、果蔬花卉生产技术、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畜牧兽医、农业机械使用与维修、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农产品营销与储运、种子生产与经营、机电技术运用、模具制造技术、数控技术运用、会计、计算机应用等13个中等专业,现将教学计划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计划实行学期制(学制2-3年)或以学分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2-6年)管理(高中生单独办班学制1年)。各县(市、区)分校必须按照省校统一的教学计划制定年度实施性教学计划,并严格按实施性教学计划组织落实教学环节,规范教学行为,确保教学质量。
二、继续落实省农广校有关文件精神,对全省在校中专生进行相关课程的抽查考试。统考课程考试由市、县分校分别在上半学年六月下旬,下半学年元月下旬集中进行。
三、继续推行“学历文凭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要求学员在获得中专学历文凭的同时,至少获得一个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各地教学所需文字教材和声像教材由省校统一提供,具体按鄂农广字[2010]9号文件执行。抽考课程教材必须人手一册。凡有声像教材的课程,必须开展声像教学,尤其是专项技术课程可以以农业科教、实用技术影碟为主开展教学。
五、各地自开专业招生人数必须达50人以上,并由各分校自行制定教学计划,于7 月底以前报省校审查备案。
附件:各专业课程安排与学时分配表
二O一O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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