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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分校:
2009年第二次与劳动部门技工学校查复工作已经开始。这次的查重工作时间紧,任务量大,请各分校积极配合、及时按如下相关要求处理。
1、请各分校尽快安排专职人员参加此次查重工作。
2、请信息员从网上下载相关查重名单和查重结果统计表。
3、根据查重名单上的“所属分校班级”字段确定本校学生名单,认真核实有重复的学生的真实在校情况,并即时联系对方技工学校协调重复问题。
4、如学生确实在农广校的,请联系对方技工学校,要求对方作学籍异动处理,并在相关学生的查重结果中填“教育部门受助”;如学生确实目前已不在农广校的,请按相关要求向省校上报学籍异动表作退学处理(如需保留学籍的,请在异动表注明“保留学籍不受资助”),并在相关学生的查重结果中填“劳动部门受助”。
5、此工作必须在2009年12月29日下午4点半以前完成,请各分校按时将完成核实后的查重名单、查重统计表以及相关异动表或说明材料盖学校公章后传真到省校资助办,电子版发送到省校资助办邮箱。
6、愈期未上报查重结果的分校学生数据,省校直接做退学处理。
附件1:核对清理2009秋季学期查重名单通知.jpg
附件2:与劳动部门技工学校查重名单.doc
附件3:2009年12月受助学生名单查重统计表(省属学校).xls
省校资助办传真:02787654508
联系电话:02787661445
联系QQ:18502279
省校资助办邮箱:18502279@qq.com
省校资助办
2009-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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